◆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 收入,向产权所有人(或向承典人,或向代管人,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凡座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都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房产税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5% 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2%的年税率计征缴纳;有房屋租金收入的,按租金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 纳税申报:房产税全年税额,按半年各交纳一次,上半年于3月份内交纳,下半年于9月份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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