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专区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区 中财税网校 中财税活动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 财税网校 财税活动
用户登陆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点击排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
国家税务局、国家计委关于下发《
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及职责有哪些
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合国人口基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
财政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清产
关于考生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资源税扣缴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
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有何后果
百度竟价
 
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zg12366.com 日期:2001-10-10 文号:财企[2001]625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外经贸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直管企业: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承包工程规模,解决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出现的开立保函资金困难问题,财政部和外经贸部联合制定了《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一年十月十日

  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承包工程规模,解决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出现的开立保函资金困难问题,根据国办发[2000]3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保函风险资金)系指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为符合本办法法规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开具的有关保函提供担保、垫支赔付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保函风险资金支出范围:   
(一)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具的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提供担保;   
(二)垫支对外赔付资金;   
(三)垫支赔付资金的核销。   
第四条 保函风险资金由财政部、外经贸部委托中国银行及其授权分行具体办理。   
第五条 企业应积极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获得授信额度的企业须先使用其授信额度开立保函。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 申请使用保函风险资金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批准,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资产总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人民币),连续两年盈利;   
(三)未发生拖欠或挪用各类国家专项基金、资金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第七条 申请使用保函风险资金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额(或投标金额)在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以上(含500万美元);   
(二)取得《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   
(三)符合我国外经贸政策。   
第八条 中央管理的在京企业向中国银行总行提出申请,各地方企业及在地方的中央管理企业向当地或就近的中国银行授权分行提出申请。   
第九条 企业向中国银行及其授权分行提出使用保函风险资金开具投标保函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三)企业近两年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四)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项目背景、实施项目的资金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收支预算表;   
(五)招标文件副本,包括项目介绍部分及商务部分;   
(六)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   
(七)中国银行及其授权分行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   
第十条 企业向中国银行及其授权分行申请使用保函风险资金开具履约保函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三)企业近两年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四)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项目背景、实施项目的资金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收支预算表等;   
(五)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副本,包括项目介绍部分及商务部分;   
(六)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   
(七)中国银行及其授权分行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 中国银行及其授权分行对上述材料审核后,即可为可行的项目开具保函。上述工作应在中国银行法规的工作日内完成。并有责任为企业提供有关保函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经审核,如中国银行及其授权分行不同意为企业开具保函,应向企业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同一企业累计开立保函余额不得超过3000万美元。   
第十三条 中国银行须按月向财政部、外经贸部报送保函风险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开具的保函发生赔付时,如企业无力按业主要求及时支付赔付款,可向中国银行提出使用保函风险资金垫支的申请。中国银行及其授权分行应在中国银行法规的工作日内完成资金的对外垫付工作。   
第十五条 发生垫支赔付款的企业应在中国银行对外支付垫款之日起15日内归还垫付款,如未能按期归还,在180天内按中国银行公布的同期外汇贷款利率,交纳保函风险资金占用费;超过180天按中国银行公布的逾期外汇贷款利率交纳保函风险资金占用费。   
第十六条 中国银行负责于垫支赔付款后180天内向企业收回垫支款及占用费并存入保函风险资金账户。   
第三章 管理、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保函风险资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   
(一)外经贸部负责编报保函风险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根据财政部的决算批复进行账务处理;   
(二)财政部负责对保函风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审核。   
第十八条 财政部、外经贸部对中国银行及其授权分行、企业和项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中国银行及其授权分行在保函风险资金的使用动作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有关法规,对于违反法规的工作人员和主要负责人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章 罚则   
第十九条 申请使用保函风险资金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构成违规行为:   
(一)报送虚假文件;   
(二)不按期归还赔付款;   
(三)拒绝相关部门对使用保函风险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或对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不予配合的。   
第二十条 根据外经贸部有关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管理的有关法规,对发生违规的企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第二十一条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各地财政、外经贸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设立本地区的保函风险资金。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外经贸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转载此文件

审计实务
营销审计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程序..
内部审计评价的理论与技术:一个框架..
浅谈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问题及对策..
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计..
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行为的特点、成因..
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查处Y市涉税走私..
联网审计:全新的审计理念与审计模式..
论管理审计及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达尔曼审计失败启示录..
注册会计师审计案例分析(七)..
经验交流:十三种实用的审计方法与路..
如何构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企业现金付款业务审计统计抽..
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及防范对策..
一把算盘拨响和谐之声 许昌市推行会..
专项资金审计应注意“五结合”..
我国上市公司战略审计初探..
虚假验资 责任谁担? ——对最高人..
从会计信息质量角度谈资产减值准备的..
离任审计牵出一桩窝案——浙江省海盐..
关于加强审计风险内控制度的思考..
拓宽内审领域为企业发展服务..
惊心动魄的战斗——大庆国税局重大经..
谈谈期后事项的审计..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与对策..
浅谈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为暴利走私逃税机关算尽 忠职守内查..
试析中外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审计准..
破产清算审计三个阶段的具体操作(上..
临安市审计局查出6380万元虚假出..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黑ICP备06008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