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专区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区 中财税网校 中财税活动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 财税网校 财税活动
用户登陆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点击排行
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
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
财政部公告(1996年第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
财政部关于中央计划内进口粮食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金
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外企租用中国船舶不征车船使用牌
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所属飞机、
百度竟价
 
租赁会计准则答问
zg12366.com 日期:2001-4-25 文号: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处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下称租赁准则)已经财政部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在全部企业施行。如何对租赁进行分类?承租人和出租人各自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对售后租回交易又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等,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简要回答。

  一、企业应如何对租赁进行分类?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租赁会计准则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其中,租赁开始日是指起租日,但在售后租回交易下则指买主向卖主支付第一笔款项之日。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这种分类,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分类方法是一致的。

  为便于实务操作,租赁准则还规定,企业在对租赁进行分类时,应当全面考虑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等各种因素,并给出了认定融资租赁的几项标准: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二、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会计准则规定,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是完全一致的;但与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相比则有较大改进。其实质在于引入了现值概念。在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租金中,既包括本金,也包括利息。从精确核算角度讲,支付的本金应减少负债,而支付的利息应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费用。

  但是,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租赁准则作了特别规定,即,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仍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是因为,租赁业务对一般企业而言毕竟属于特殊业务,出于方便企业核算考虑,多给企业一种选择。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完全相同。

  融资租入资产后,承租人就应将其视同自有资产一样进行核算,比如,应当计提租赁资产的折旧。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在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信息披露方面,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租赁准则要求披露的内容要相对简略一些。租赁准则要求披露的内容有:(1)每类租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账面净值;(2)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4)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所采用的方法。

  三、出租人对融资租赁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准则对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基本一致。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以上两项的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融资收入。

  与承租人不同,我国许多租赁公司(出租人)已经采用了现值概念,并体现在其会计核算中。因此,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出租人而言并不十分陌生。只是在计算现值和分配未实现融资收入所采用的利率上,准则的规定可能与现行实务有一些差别。对此,出租人相应调整利率即可。

  考虑到实务中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租赁准则规定,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的租金,应当停止确认融资收入;其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予冲回,转到表外核算;等以后实际收到租金时,再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租赁准则还规定,出租人应当根据承租人的财务及经营管理情况,以及租金的逾期期限等因素,分析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出租人应当披露的信息,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披露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总额;(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3)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所采用的方法。这些要求与相关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在内容和数量上都显得相对简略些。

  四、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如何对售后租回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的租赁交易。其动机源于承租人(也即资产出售者)对资金的需要。在我国租赁实务中,售后租回业务占有相当的比重。但现行会计制度并没有对售后租回的核算作出明确规定,实务中各企业的核算方法差异很大。为此,租赁准则专门对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核算作了规定。首先,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其次,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融资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再次,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最后,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对售后租回合同中的特殊条款作出专门披露。

转载此文件

审计实务
揭露利用计算机伪造文件挪用国债资金..
中国审计市场动力转换分析..
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再上新水平..
确立舞弊审计的研究..
投资审计中计算机审计案例..
小单位挖出“大蛀虫”——厦门市党..
浅析我国政府审计的科学发展..
检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情况应从哪..
会计电算化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资产重组中净资产为负数的会计处理的..
德勤研究:董事们更加关注审计..
浅谈如何加强企业内部审计..
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接轨国际..
警惕国企“寄生公司”现象..
几条“棉虫”毁掉一个企业——响水..
如何鉴别不实会计报表..
审计组在行动——盐城市城区审计局挽..
财政部门领导离任审计办法初探..
“神秘”的9860万元——审计署文..
东方电子财务报表审计失败的认定分析..
论管理审计的三大作用..
审计将“小会计”送进大牢——枣阳市..
内部审计的发展对策..
谈中央银行内审的现状及发展取向..
谈谈会计报表粉饰的审计策略..
浅议电子商务审计..
天津工行银证转账案说明了什么?..
“环卫蛀虫”现形记——慈溪市一会计..
深方大:MBO偶像的假账风波..
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探索..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黑ICP备06008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