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专区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区 中财税网校 中财税活动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 财税网校 财税活动
用户登陆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点击排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广州市东山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资产评
关于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幕墙所用材
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财政部关于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卫生部办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对口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商务部 人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扎
财政部关于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管
百度竟价
 
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管理规定
zg12366.com 日期:2000-6-19 文号:银发[2000]194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第一条 为发展货币市场,拓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融资渠道,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公司以法人为单位申请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成员,其分支机构不得进行交易。
  第三条 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财务公司须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一)资产负债比例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二)前三个年度连续盈利;
  (三)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业务范围规范经营,内控制度健全;
  (四)未因违规经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主管部门处罚;
  (五)拆借资金余额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
  第四条 符合以上标准的财务公司,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申请;
  (二)《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会计师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
  (六)以法人为单位的同业拆借未到期余额、明细情况;
  (七)公司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
  (八)公司负责资金运作的部门和人员情况;
  (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以上标准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管理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批准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第六条 财务公司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为7天,拆出资金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的由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同业拆借到期后不得展期,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展期。
  第七条 财务公司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均不得超过实收资本金的100%。
  第八条 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券买卖和回购业务,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申请;
  (二)《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五)以法人为单位持有的全部债券的明细情况;
  (六)公司的债券管理内控制度;
  (七)公司负责在一级市场购买债券和在二级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的部门和人员情况;
  (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财务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必须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和结算,不得转托管到证券交易所。
  第十一条 财务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行交易的资金清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商定,但本金和利息的支付都必须以转账方式进行,不得收付现金。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转载此文件

审计实务
南海华光”黑幕下的形形色色..
武汉特派办审计查处大要案经验揭秘..
从市场中来到市场去:解读企业营销审..
审计实务中如何遵循独立审计准则——..
审计法的修订是我国国家审计发展史上..
激活审计机关人力资源浅探..
光环下的罪恶——海门市供销大厦原总..
股份制企业应收应付账款审计方法..
浅谈人民银行信息技术审计的发展方向..
香港政府绩效审计研究与借鉴..
以ERP为契机 抓好效益审计..
论审计查处分离制度..
“不设防”的人防办主任——舟山市普..
编写审计报告要点问答..
烟草行业电算化内部审计..
“蛀虫”现形记——温州市鹿城区审计..
一个内部审计的成功模型——青岛港(..
"证券市场诚信文化建设"系列案例之..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如何发挥..
审计法的修订是我国国家审计发展史上..
社会审计案例(四)..
发挥内审职能 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专项资金审计应注意“五结合”..
南海亿元骗贷案一审冯明昌、孙伯宽等..
内审创新初探..
浅谈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审计..
深查细究挖贪官 ——广安区审计局查..
论审计证据的特性与获取方法..
审计“埋单制”亟待重视和推广..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海关系统..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黑ICP备06008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