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专区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区 中财税网校 中财税活动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 财税网校 财税活动
用户登陆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点击排行
财政部关于财政支农周转金使用管
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暂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间
财政部关于提高国营旅游企业固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电部所属企业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棉花实施暂定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
关于企业买断项目优先收益权财务
关于按时回收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
2007年我国民营经济投资增长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药品生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
百度竟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法规的通知
zg12366.com 日期:1995-6-27 文号:财工字[1995]223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门:
  
  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法规如下:

  一、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至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外资企业自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为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建期间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机构,至少配备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员,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应及时配备总会计师。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建期间应充分发挥财会部门的作用。重要的谈判、签定协议,应安排懂政策,熟悉业务的财会人员参加,财会人员应对谈判、签约项目认真进行测算和分析研究,提出分析报告和建设方案,协助主谈人员顺利谈判和签约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二、中方投资者在合营项目正式批准后,应按财政部《关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若干财务问题的通知》((91)财工字519号)的法规,于 30日内到主管财政机关办理中方财产转移申报手续。未办理中方财产转移申报手续的,注册会计师不得为其进行验资。外商投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须持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中方财产转移证明等文件或者变更文件的复制件,在30日内到主管财政机关进行财政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附后,供参考)。逾期未办理财政登记的,按违反财经制度查处。

  三、企业在筹建期间应执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筹建期财会制度,包括费用开支标准等,并于3个月内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企业财会部门应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筹建期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开办费明细表等。筹建期年度会计报表按主管财政机关的法规报送。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应明确法规投资各方缴付认缴资本的时间和出资方式,以现金形式出资的投资方必须按期将现金汇入指定的企业开户银行。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投资者应提供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有效状况及技术特征、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依据等有关资料。以实物形式出资的企业,合同、章程项目中必须列出投资各方投入实物的详细清册。清册中应包括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型号、出厂日期、金额、实物验收单据、海关商检证书、品质证书及投资各方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价值证明等内容。企业依据上述文件及单据作为会计记帐依据,注册会计师据此为验资依据。

  五、外商投资企业从国外采购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应具有销售单位出具的原始单据正本及全套附件,包括:原始发票正本、品质证明书、运输部门开出的提单、装箱单、海关商检证明书等。

  外商投资企业一般应由中外方共同采购或以招标方式采购成套设备和批量较大的物资、材料。采购过程取得的回扣归企业所有。

  六、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应建立、健全设备材料、物资的验收保管和出入库管理制度。

  财会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材料、物资的总帐、明细帐及有关卡片和清册等会计帐目,设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帐目清楚,帐帐、帐卡、帐实相符,保证在筹建期间结束后向企业及时移交实物和帐目,保证开业后的生产经营,会计核算能够正常进行。

  七、外商投资企业与施工单位的承包工程合同,应注明承包单位在交付竣工工程时交接全部固定资产帐目清单以及工程财务决算。外商投资企业在接到全部固定资产帐目清单并验收固定资产质量合格,帐实相符后,方可支付工程尾工款。

  八、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发生的有关费用列入开办费,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调查费、交际应酬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开工典礼费等。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资本支出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包括购建机器设备、建筑设施、各项无形资产等支出。

  根据合同、协议、章程的法规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的费用亦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合同之前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由支出各方自行负担。

  九、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的一切财务会计工作,必须接受财政部门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应对检查人员提供有关资料,检查人员对企业提供情况应予保密。对企业筹建期不按法规办理财会工作的,财政部门按《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法规》处罚。

  十、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略)

转载此文件

审计实务
效益审计牵出的经济案件..
挪用“养命钱”天理难容..
关于审计成本控制方式的思考..
审计抽样的相关问题和建议..
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
监守自盗非法获利 审计卫士不辱使命..
企业实施舞弊审计初探..
关于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问题..
现金流量表审计问题探讨..
应交税金审计案例..
再解“开平案”..
美国公司惊曝会计造假空前巨案..
内部审计与企业道德文化建设..
内审风险防范控制1..
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有科学分工..
应付账款审计案例..
浅谈新环境下计算机辅助审计的特点和..
对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看法..
粤海铁路私分国有资产案纪实..
社会审计案例(十二)..
外贸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实例分析..
“不设防”的人防办主任——舟山市普..
电网工程,内部审计的十个关注点..
银行内部审计在风险性监管中的杠杆作..
人民利益“保卫战” ——滨州市审计..
审计案例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魔高千尺终被擒——秭归县一企业经理..
从受托责任看审计监督与廉政建设..
会计师指ST飞彩股改确有法律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的四种方法..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黑ICP备06008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