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专区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区 中财税网校 中财税活动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 财税网校 财税活动
用户登陆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点击排行
财政部关于提取国家能源交通重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所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北老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消除2000年
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航空公司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国安全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精神
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奇瑞牌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
百度竟价
 
财政部关于颁发《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zg12366.com 日期:1994-9-21 文号:财工字[1994]295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人民银行分行,国务院工交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收益的流失,我们制订了《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报告财政部。

  [章名]附件: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的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收益,具体包括:一、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股应分得的股利;三、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家作为出资者按照出资比例应分取的红利;四、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收益应上缴国家的部分;五、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六、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包括配股权转让)收入;七、对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出资转让的收入;八、其他非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应上缴的收益;九、其他按法规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第三条国有资产的收益的收缴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国有资产收益应按中央、地方产权关系和现行财政体制,分别列入同级政府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第五条国有资产收益分别下列情况收缴入库。

  一、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由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情况核定收缴方案后下达执行。

  二、股份有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时,应坚持同股同利的原则,国家股的持股单位不得放弃国家股的收益权。国家股股利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后及时上缴。

  三、有限责任公司分配红利时,国家按出资比例分取的红利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后及时上缴。

  四、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收入(包括配股权转让收入)

  以及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出资转让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认后上缴。

  五、其他非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应上缴的收益,应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的比例上缴。

  六、其他应缴的国有资产收益按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法规上缴。

  第六条中央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工作,由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授权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负责,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监缴。

  第七条地方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报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第八条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科目使用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中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类的有关科目。

  第九条上缴国有资产收益,使用“一般缴款书”,缴款书各栏的填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法规办理。缴款书中的“财政机关”栏填写同级收款的同级财政机关名称。缴款书第四联回执联由国库收款盖章后按日退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缴款书第五联报查联,国库收款盖章后退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条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采用按月预缴、全年清算的办法,其他国有资产收益(第二条二至九款)在确定后十日内入库。

  第十一条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部门应按月(季、年)编报国有资产收益汇总表,报送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及非国有企业应按法规将国有资产收益及时足额入库,凡拖欠、挪用、截留及私分国有资产收益的,按照《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法规》及实施细则的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列入同级政府预算的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产再投资,调整产业结构,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增购有关股公司的股权及购买配股等。

  第十四条本办法发布前,有关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和法规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转载此文件

审计实务
审计披露:维修费“黑洞”被揭记..
企业内部审计应归董事会领导..
探索投资环境效益审计..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宜采用送达审计方..
社会审计主体地位及其实现..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作用..
如何搞好行业审计..
罗宾斯公司审计案加速美国公认审计准..
在押人员的劳动收入成了“小金库”..
驻马店审计揭开一工程黑幕..
小企业出大案——某自来水厂会计出纳..
经济责任审计的四种方法..
审计实务中如何遵循独立审计准则——..
安达信面临倒闭的危险 重新审视会计..
审计索取材料的难点及对策..
从这突破 推进改革..
“本级审”集中审计与日常审计结合的..
新公司法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
审计市场的信号传递..
发展“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
揭露工程质量隐患 保证人民生命财产..
大亚湾核电站的内部审计..
保险公司内部稽审工作..
银企内外联手诈骗 国家审计利剑除魔..
新华信托大鹏证券非法融资过亿高管被..
监守自盗非法获利 审计卫士不辱使命..
杭州艾比艾公司虚假出资案引发的思考..
浅析经济责任审计的误区..
浅议水利基建项目内部审计的方法与技..
商品销售收入审计案例..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黑ICP备06008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