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专区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区 中财税网校 中财税活动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 财税网校 财税活动
用户登陆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点击排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钻石进出口管理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国石油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船承运业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
乡镇企业的减税优惠
辽宁省庄河市国税局拓展六项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省一市”征
财政部关于你区印发国务院国办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
百度竟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zg12366.com 日期:2001-4-29 文号:财税[2001]78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纳税人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将废旧物资和其他货物的经营分别核算,不能准确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

  四、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自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发生的符合废旧物资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的废旧物资销售行为,仍按照原有关废旧物资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

  请依照执行。

转载此文件

审计实务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锦州交行与法院联手作假案审计始末..
从“艾迪、安达”案说起..
一起虚假增资案的发现与思考..
营销审计:现代营销新举措..
注重选择审计证据 确保审计质量..
搞好经济责任审计--访审计署审计长..
关于舞弊审计的几点思考..
中国审计市场动力转换分析..
藏在“送车费”中的猫腻——长沙办..
风险导向审计在内部审计中的应用..
资产减值的技术认定及其审计案例分析..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加强内部审..
洪洞县里出奇案..
审计失败的六大诱因分析..
新公司法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
浙江省乐清市化工轻工建筑材料公司..
会计集中核算制下如何开展内部审计工..
存货核算假账怎样识别和防范..
海外财务丑闻七大教训当吸取..
审计披露:42万元造地费是怎样被截..
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现状与对策..
审计取证方法..
内部审计应注重发挥评价、鉴证职能..
发展“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
以效益为中心加强基建项目审计..
魔高千尺终被擒——秭归县一企业经..
1280万元账外资金是怎样查出的..
析部门结存资金 论加强财政监管..
中国农业银行百花市分行营业综合楼建..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黑ICP备06008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