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暂不将足浴、保健按摩、网吧等场所列入卫生许可范围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4]268号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保健按摩等场所是否属于法定公共场所的请示》(浙卫[2004]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7月1日起实施,许可范围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中,目前不宜将足浴、保健按摩和网吧等场所列为卫生许可范围。 此复。 二00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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