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专区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区 中财税网校 中财税活动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 财税网校 财税活动
用户登陆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点击排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旅游组织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
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复
国营农场农机专用设备折旧年限表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财政部关于中国科学院与欧洲核子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生产建设用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庆市更换行政
百度竟价
 
关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事宜的通知
zg12366.com 日期:2005-10-24 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看正文

关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事宜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5]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部、卫生部公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国食药监安〔2005〕481号)。现将部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品种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方樟脑酊、布桂嗪已调入麻醉药品目录管制。有关生产企业对其产品新制作标签的标志应当作相应改变。对于库存标有“精神药品标志”的标签,可以使用至2006年3月30日。上市品种在药品有效期内售完为止。

  二、布托啡诺及其注射液、芬氟拉明及其单方制剂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管制。上述产品已被批准生产的,企业应当按照我局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补办定点生产事宜。于2005年11月1日以后生产产品的标签应当印有“精神药品”标志,库存标签可加盖“精神药品”标志使用至2006年3月30日。已上市产品在有效期内用完为止。
  原经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按照我局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办理有关许可,可继续经营上述品种。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自2005年11月1日起不得再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对企业原有库存上述有关列入管制的药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售完为止。

  三、盐酸丁丙诺啡舌下含片仍执行国药监安〔2001〕244号文的有关规定,按照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
  以上各项请通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并监督其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转载此文件

审计实务
“大学城”审计调查中开展效益审计的..
入世及新经济技术的发展对我国审计的..
银行存款审计方法..
如何鉴别不实会计报表..
审计风险探源:信息不对称..
审计业务中数据分析的技巧..
无形资产审计案例..
会计电算化对内部审计的影响及应对..
中国绩效审计发展问题研究..
审计作证——零口供 贪官被执行死刑..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
存货减值准备审计案例..
“本次没有大要案”——对深圳特派办..
擒“鼠”记——太仓审计查处一改制企..
对郑百文财务会计责任的法律思考..
山东海龙及大股东之五大怪状 专业质..
注册会计师审计案例分析(一)..
内审工作的完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浅议施工企业所得税常见的逃税方式..
南方保健审计失败案例剖析..
会计信息失真的类型与责任划分..
虚假进口走私案查处始末..
2006公司法年..
远程审计的发展与对策..
浅析经济责任审计的误区..
为捍卫国有资产而战——上海办审计查..
撰写审计调查报告的若干技法..
国有企业年报期初余额审计分析..
物资集中采购审计实践谈..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黑ICP备06008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