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专区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区 中财税网校 中财税活动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 财税网校 财税活动
用户登陆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点击排行
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现代
商务部2006年第103号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说明书处罚行
关于责令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关于做好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总结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
财政部关于《会计法》执行情况重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
百度竟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zg12366.com 日期:2005-2-23 文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 城镇退役士兵 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管理,现将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城镇退役士兵按照新办的服务型企业的规定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的其他营业税优惠政策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05年3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转载此文件

审计实务
审计案例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联网审计:全新的审计理念与审计模式..
公开招聘的背后..
浅议施工企业所得税常见的逃税方式..
关于非审计服务与独立性的研究述评..
反商业贿赂需磨砺审计锋芒..
深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要点..
内部审计的发展对策..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现代企业经济效益审计..
搞好经济责任审计--访审计署审计长..
一桩非法经营期货诈骗案现形记..
安然事件对美国会计的影响..
预收账款审计案例..
论审计证据的特性与获取方法..
500元?350万元?--记JS省..
揭露两家破产关闭煤矿重大违规问题纪..
从深华源年报风波看证券市场审计公正..
浅谈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应用..
新华信托大鹏证券非法融资过亿高管被..
为了人民的利益——广州办查处八家企..
浅谈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审计方法..
从证券公司治理结构透视其内部审计..
公开招聘的背后..
盐城市城区审计局挽回千万元国有资产..
现行审计制度里缺陷及其改革探讨..
安然事件的“财务遗产”..
2000年北京抗诉第一案扑朔迷离-..
现金现金流量表的粉饰与识别..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设置..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黑ICP备06008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