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专区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区 中财税网校 中财税活动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 财税网校 财税活动
用户登陆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点击排行
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书应载明哪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天津市卫生
审计署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届人大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两费”增
2007年我国民营经济投资增长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排污费资金收缴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对产粮大
百度竟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基金的通知
zg12366.com 日期:1998-7-29 文号:国税发[1998]119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调动和鼓励举报人揭发检举税务违法行为的积极性,维护正常税收征管秩序和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地市级以上国家税务局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基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金来源:省级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奖励基金从总局下拨给各地国家税务局的办案补助经费总额中,按5%至10%的比例计提。地市级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基金从省级国家税务局下拨的办案补助经费中按相同比例计提。

  二、使用范围:各级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奖励查实并结案的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有功人员。税务人员查案不包括在内。

  三、基金管理:举报奖励基金由各级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管理,财务部门单独建立帐户,举报中心专款专用。省级举报中心要定期对地市级举报中心的举报奖励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当年节余的举报奖励基金自动结转下一年度使用。具体的举报奖励标准和管理办法另发。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比照本通知规定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基金。

  有效性:   有效

转载此文件

审计实务
中小企业缺位内部审计 经营风险急需..
惊天大案的警示与会计思考..
点击利润和利润分配审计(1)..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案例分析与模式..
“东锅”探微——我们的分析与思考..
注册会计师资产减值审计程序的特殊考..
内部审计如何为增加组织的价值服务..
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的影响及对策..
安达信对世界通信公司审计失败原因剖..
内审部门如何开展基建维修审计..
从地方追债到国家审计..
浅论金融机构内部审计与业务创新..
银企内外联手诈骗 国家审计利剑除魔..
浅议铁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
论政府机构、项目绩效审计的必要性及..
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归责探析..
浅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从三例审计实践谈对管理审计的几点认..
藏在“送车费”中的猫腻——长沙办查..
上市银行双重审计制度分析..
一个案例 一条会计潜规则..
管理审计对风险管理的作用..
小单位挖出“大蛀虫”——厦门市党..
百万元揽储手续费揭秘..
破产清算审计三个阶段的具体操作(上..
浅析乡镇挪用专项资金的手法和审计方..
国际化运作的内部审计模式案例..
从案例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扎扎实实做好专项资金效益审计工作..
现金流量表审计问题探讨..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黑ICP备06008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