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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申报即数据电文申报方式,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通过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形式办理的纳税申报。电子申报是目前国际上正在兴起的纳税申报方式之一,我国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在深化征管改革的过程中,对电子申报已开始了尝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这一规定,纳税人采用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的,还应在申报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数据的书面材料报送(邮寄)税务机关;或者按税务机关的要求保存,必要时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出具。为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电子申报的准确性,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纳税人可以实行电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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