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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到当地税务机关购领纳税申报表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按照表式内容全面、如实填写,并按规定加盖印章。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和证件: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扣缴义务人或者代征人应当按照规定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报告表或者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者委托代征税款的合法凭证,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者委托代征税款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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