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资料.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三个附表:
附表1<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附表2<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
附表3<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
(二)附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4运输发票复印件(如果取得的运输发票数量较多,经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只附报单份票面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上的运输发票复印件);
5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收购农产品的普通发票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经营规模大的纳税人,如上述附报资料很多,报送确有困难的,经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派人到企业审核.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附表的填报要求.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报税务机关.
(二)<发票领用存月报表>(附表1)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纳税人留存,两份报税务机关.该表每月月末由纳税人根据清点核对结存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数量和号码的结果以及发票领,用,存情况填写. 转载此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