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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时限
zg12366.com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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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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