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专区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区 中财税网校 中财税活动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 财税网校 财税活动
用户登陆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点击排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
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生产许可
金税工程存根联滞留发票的形成原
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
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马约特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启用外汇反洗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校园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施工、房地产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
国家林业局关于依法加强征占用林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公安、交通
百度竟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
zg12366.com 日期:1999-7-11 文号:国税发[1999]128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多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对税收罚款的入库制度一直是非常明确的,各地在税收罚款入库工作中执行制度也是比较严格的。但是,近来发现一些地区为获取非法财政返还而在税收罚款的征收上出现不按规定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入库问题,这一现象必须引起各地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为确保税收罚款收入及时、准确缴入各级国库,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税收票证使用范围、填用要求和财政部规定的预算科目、预算级次组织税收罚款入库。对于各种按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和逾期未缴税款金额加收的滞纳金及处以的罚款,一律根据规定要求,随该税种中的滞纳金罚款收入科目和级次入库,不得按“罚没收入”科目入库。

  二、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在1999年9月底前对本地区已征收入库的各项税收罚款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根据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和逾期未缴税款金额加收的滞纳金及处以的罚款,未按上述规定入库的,一律自行调库纠正,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总局;逾期未查未纠的,一经发现,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对责任人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转载此文件

审计实务
危险的三角..
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四个环节的审计..
论改进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由亚细亚..
审计取证方法..
审计将“小会计”送进大牢——枣阳市..
独立审计是会计业的生命..
浅谈余额调节表在审计中的运用..
虚开发票1583份 广西查获超亿元..
加强审计管理,提高审计质量..
知识经济条件下的审计创新对策..
计算机辅助金融审计新的切入点..
4000万巨额贷款悄然消失的幕后…..
浅议手工审计与电算化审计的差异..
资产减值的技术认定及其审计案例分析..
对做好企业效益审计的“抛砖引玉”之..
某中学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及体会..
为捍卫国有资产而战——上海办审计查..
谈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
长期股权投资审计案例..
麦科特噩梦(二)..
我们怎样做三级内审..
浅谈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利与弊..
关于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信息披露与规范..
会计集中核算 审计怎样应对..
CPA谨慎执业案例分析:评估调增账..
内审部门如何开展基建维修审计..
中建八局亿元国资流失案出笼记..
远程审计的发展与对策..
浅探航次租船业务的效益审计..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黑ICP备06008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