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海南亚龙湾、昆明滇池、北海银滩、广州南湖、福建武夷山、湄州岛、杭州之江、江苏太湖、上海横沙岛、青岛石老人、大连金石滩。 1.减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按24%征税(同“经济特区”第4款) 2.外资企业减免税。经营期10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进口货物保税。外资企业为生产出口旅游商品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包装物料,按保税货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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