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材料费用是生产费用的基本要素之一,它在产品制造成本中占有很大比重。材料费用的高低,对于产品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大小及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有着重要的影响。
材料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材料,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自制的材料,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材料,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材料,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a、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b、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材料,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材料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材料的实际成本:
①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材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①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②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8)、盘盈的材料,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企业除了正确核算材料的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发出成本和其他成本以外,一项非常重要的是材料检查。企业材料检查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外购材料成本的检查
外购材料实际价格包括: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交纳的税金等。检查时,主要注意下列问题:
(1)、购进材料的买价、采购费用是否真实、正确。应重点审查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完整齐全,采购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有无只按发票价格入账,而把应记入库存材料的采购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账户,影响当期利润的;有无将不属于材料成本的支出挤入材料成本的,如将购料时的请客送礼支出计入采购费用;将购置机器设备的价款采用分期开票、分期付款,或以购进零配件装配等方式挤入材料费用,使用时一次摊入成本;将购料时支付材料包装物的押金不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而加大材料成本。
(2)、审查材料入库数量是否短缺,估价入账的材料是否及时调整。有无将材料超定额的损耗不按规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而擅自核减库存数量的;有无对已付款而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实际验收数量大于购入数量时,不作财产盘盈,而长期挂在“在途材料”(按实际价格核算),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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