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后,剩余的应收款项,不应该改变其账龄,仍按原账龄加上本期应增加的账龄确定。在存在多笔应收款项,且各笔应收款项账龄不同的情况下,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应当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款项;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应收款项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由此可见,对期末应收款项账龄认定可采用实际账龄法和先进先出法两种方法。
转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