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单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期末,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如该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此时,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如,某企业持有一项G专利权,2002年末其账面价值为25万元,如果立即转让该项专利权,市场最高出价只有20万元。此时,应计提5(25-20)万元的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准备时,应作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G专利权 50000
如果该项专利权价值以后得以回升,可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处理方法进行相应处理。
转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