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者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者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有价证券的股利或者利息收入,以及有价证券售出或到期时所收到的款项与其账面成本和已登记入账的应收股利或者应计利息之间的差额,应当作为投资损益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者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