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1.不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对现金短缺、存货盘亏直接转入“其他应收款”、“管理费用”等科目的借方;对现金溢余直接转入其他应付款”、“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盘盈的存货则直接转入“管理费用”科目贷方。
2.关于材料、库存商品的核算。除按售价核算的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以外,其他小企业的材料、库存商品等一般按实际成本核算。
3.小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在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情况下,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不按接受捐赠的存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此类情况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则需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实际成本。会计处理中,小企业使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而没有使用“递延税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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