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小企业使用该项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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