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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调账-主要税种税务稽查调账技术--产品销售成本的检查调账 |
查看正文 检查时,应以“产成品”明细账和仓库保管员的产成品数量明细账以及产成品实物存量为主要检查对象,核对分析“生产成本”明细账、“产成品验收入库单”、“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和车间产品产量原始记录等资料,以核定“产成品”明细账户借方数量和金额;通过检查产品销售发票、产品出库单、有关的记账凭证和产成品盘专职或损失的核销批件,核实“产成品”账户的贷方数量和金额;在核实“产成品”账户借、贷方数量和金额的基础上,结合产成品盘存底表等会计资料,进一步核实库存产品的数量和金额是否正确。
一、完工产品入库的检查调账
对完工产品入库的检查,可以从完工产品入库数量和入库计价两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产成品入库数量的检查调账
产成品是指企业制造完工,经检验合格并已验收入库,可供对外销售的产品。它包括各种产成品、代制品、展品、样品以及在本企业内不再继续加工,经验收合格可供外销的半成品等。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有少报、漏报产品入库数量。若“产成品”明细账借方数量或“产品成本计算单”上的完工产品数量小于“产品验收入库单”或仓库产品保管帐上的数量,就形成了账外产品。
检查时,应将“产成品”明细账借方数量或“产品成本计算单”上的数量与“产品验收入库单”或仓库保管账反映的数量进行相互核对,看前者与后者是否相符。如果存在差异,则应查明原因,并按核定的数额进行账务调整。如果各账表记录数量完全一致,也要运用控制计算法,测算企业完工产品及入库产品数量是否正确。测算时,应根据产品消耗定额和实际消耗的数据资料,测算应出产品数量,与实际入库产品数量核对。
(二)产成品入库计价的检查调账
产成品入库,可按实际价格核算,也可以按计划价格核算,检查时应根据企业采用的具体核算方法进行检查。采用实际价格核算的企业,要审查其不同月份同类产成品的入库单价是否的接近,如果相差悬殊,则可进一步检查单位成本的变动原因。对单位成本的检查,如果产品为可比产品,则可以检查“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对本期单位产品成本构成情况进行剖析,看哪个成本要素波动较大,其原因是什么,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采用计划价格核算的,应检查其单位计划成本是否合理,各月之间,单位计划成本是否一致,有无任意变动的情况,产品成本差异结转是否正确。
二、产成品发出的检查调账
出库产品的检查,一是要查用途,二是要查数量,三是要查计价。产成品的发出,大部分用于对外销售。产品发出数量的多少,出库产品的用途,出库产品计价的高低,销售产品如何结算,都与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和产品销售利润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产成品发出的检查,实际上是对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进一步核实,两者互为因果,密切联系。产品的销售,既是企业取得货币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税收的源泉所在。因此,在检查过程中,既要从“产成品”账户中检查产成品发出的用途、数量计价的结算方式,又要检查与此相关的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对产品销售利润的影响程度。既要查核已经入账的销售收入,又要检查没有纳入“产品销售收入”账户未入账的收入。前后对照,内外结合,相互考证,减少疏漏。
(一)产成品发出用途的检查调账
“产成品”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反映产成品发出的数量和计价情况。它的对应账户,则反映发出产品的去向、用途和结算情况。销售发出或用于分配给投资者的产品,月末通过“产品销售成本”账户的借方反映结转的产品销售成本。企业调拨给门市部的商品,统一核算的门市部按产品调拨处理,独立核算的门市部按产品销售处理;为商品展览、展销的展品,在同一县(市)范围内统一核算的企业之间调拨的产品,可在“产成品”账户下设明细账户进行调整;用于推销产品的样品,可在“产品销售费用”账户中反映,同时结转其应负担的增值税额,借记“产品销售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用于本企业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福利设施等非生产方面的产品,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税,借记“在建工程”,贷记“产成品”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用于对外投资的产品,也应视同销售计税,借记“长期投资”,贷记“产成品”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盘亏、报废、毁损的产品,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并按规定的报批手续处理。通过对“产成品”账户贷方对应账户的查核,可以查明出库产品的去向、用途和其他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产成品”账户的贷方对应账户一般有“产品销售成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待处理财产损溢”、“门市部商品”、“展品”等,如果发现“产成品”账户贷方对应账户为“银行存款”、“现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原材料”等,就有可能是漏记销售的情况,应认真检查会计凭证,予以核实,并对错误的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二)产成品发出数量的检查调账
“产成品”是一个存货类账户。产品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是紧密相关的。产成品发出数量的检查,主要检查有无未实现销售的产成品数量误作已实现销售的产成品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或将已实现销售的产成品数量不及时结转产品销售成本。对产成品核算比较规范的企业,在核实产品销售收入的前提下,可根据“产成品发出的销售汇总表”与各产成品明细账贷方发出数进行核对,必要时可查阅发货票存根或提货单等原始凭证进行审阅,看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产品数量与销售数量是否一致。如发现产成品明细账货方发出的数量大,应进一步查明是否将未到合同规定收款日期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借出样品的数量作已销产成品数量结转销售成本的问题,有无应作视同销售的出库产品未计增值税。对产成品核算不够规范的企业,一般是根据期末结存产成品成本总额,倒挤出已销产品的销售成本。其计算公式是:
产品销售成本=期初结存产成品成本+本期完工产成品成本-期末结存产成品成本
公式中期末结存产成品成本系期末盘存的产成品数量乘以单位成本求出期末结存产成品的成本。检查时,应将“产成品”明细账结存数量与“期末库存产品盘存表”对照,看其是否相符,盘盈盘亏是否作了调整。
(三)产成品发出计价的检查调账
在核实了销售产品数量的基础上,还必须进一步核实销售产品的成本。检查产品销售成本,首先应检查产成品结转的方法是否正确,计算有无错误。企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方法一般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以及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方法。因此产品销售计算结转的产品销售成本,亦应当采用同材料存货相应的计价方法。下面就几种常用的方法如何检查加以介绍。
1、采用加权平均尖结转已销产品成本的检查调账
对采用该种方法结转已销产品成本的检查应重点复核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是否正确。平均单位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期初产品成本总额+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总额
某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 ——————————————————————
期初结存产品数量+本期完工产品数量
某种产品销售成本=销售数量×产品平均单位成本
检查时应注意:采用这种方法计价的,月销售产品结转成本时的单位成本,应与月末库存产品的单位成本相符。全年销售产品结转的平均单位成本,应接近本年产品生产的平均单位成本水平。若不 一致或相差悬殊,就应认真审查有无下列内容:产品本期期初成本与上期期末成本不一致,造成平均单位成本计算错误,导致结转销售成本金额错误;不按规定平均计价,任意多转或少转成本,造成账实结存数不符,账面出现有数量无金额,有金额无数量,或数量、金额均为红字的情况。
2、采用先进先出法结转已销产品成本的检查调账
对采用这种方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检查,可直接审查“产成品”明细账户期末保留的单价,是否为最后入库产品的单位成本,如账面期末保留的单价小于最后入库产品的单价,就是多转产品销售成本,反之,则为少转产品销售成本。
3、采用计划成本结转已销产品成本的检查调账
月份采用计划成本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企业,年末必须按实际成本调整“产品销售成本”账户,调整的一般方法是以存计销,即计算出年末应保留的实际成本后,再减去账存数,正数为多转成本数,借记“产成品”,贷记“产品销售成本”;负数为少转成本数,借记“产品销售成本”,贷记“产成品”。
4、采用“综合成本率法”发出产品计价的检查调账
“综合成本率法”是指先按照产品类别或全部产品汇集产品成本费用,然后按产品销售价与成本价之间的比例计算各种产品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也称“销售价格成本率法”。计算公式为:
期初结存产品成本+本期完工产品成本
综合成本率= ——————————————————×100%
期初结存产品售价+本期完工产品售价
某种产品销售成本=各该产品售价×综合成本率
采用这种方法,由于库存产成品和出库产成品均按同一个综合成本率计算和结转成本,所以有很大的随意性,既分不出亏损产品,也分不清各种产品盈利多少,难以辨认是多转了销售成本还是少转了销售成本,往往造成经营成果核算失真。因此,年终必须进行实地盘点,核实库存产品数量,认真审查盘亏盘盈产品单价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在这个基础上结合库存产品数量,按照下述公式审定其平均多转产品销售成本数额。
库存产品应保留成品金额-账面只保留产品成本金额
多转产品销售成本= ————————————————————×已转产品销售成本金额
已转产品销售成本金额+库存产品应保留成本金额
库存产品应保留成本金额=∑(盘存库存产品数量×售价×综合成本率)
由此计算而产生的成本差额,应在各产品销售利润间进行调整。
此外,还应注意检查企业有无提前或延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情况。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是在销售收入已经实现的前提下进行,结转成本时应遵循“配比原则”,没有销售收入,就不存在结转销售成本问题,有销售收入,不结转销售成本也是不对的。有的纳税人,为了达到调节当期利润和应税所得额的目的,提前或延后结转销售成本,以减少或虚增利润。
检查时,可以直接核对各月份的“销售汇总表”并与“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明细账核对,看是否一致。在检查一致的基础上,再根据各月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数字,分别计算各月份的销售成本率、销售利润率、销售费用率、成本利润率等,通过不同月份同一财务指标的分析,对波动幅度较大的月份作为检查重点,重新审查有关的会计资料,查明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有无人为地调节利润和应税所得额的行为。
三、库存产成品的检查调账
产成品的核算,采用的也是“永续盘存制”,从理论上讲,期末结存产品数量账实应该相符。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账实不符的情况。账实不符,影响到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正确性,所以,必须对其认真检查。
对库存产品成本的检查,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审查“产成品”明细账结存栏的数量和金额是否正确,有无异常情况;二是审查结存栏的平均单价各月是否基本平衡,有无偏高或偏低的情况;三是审查产成品盘盈盘专职是否真实,账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一)产成品结存数量和金额的检查调账
对产成品结存数量和金额的检查,应对各种“产成品”明细账结存栏内的数量、金额进行审查分析,看有无下列异常情况。
1、有数量无金额。
在正常情况下,有结存数量就应有相应的结存金额,有数量无金额则可认定企业在产成品核算方面存在问题。出现这种现象,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可能多计完工产品入账数量,造成入账数量与实际入库数量不符;二是可能结转成本时,实际使用单价高于应使用的单价。如果纳税人有这种情况,应先核实产品结存数量,做到账实相符,然后乘以经审查认定的单价,二者之积即为多转产品销售成本。
2、有数量金额为红字。
正常情况下,有结存数量,就应有相应的蓝字结存金额。如果没有蓝字结存金额就为多转产品销售成本。结存金额出现红字,说明多转成本金额更多。这种情况下,应将结存数量乘以正确的单价,加上红字金额,即为多转产品销售成本。
3、无数量金额为红字。
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产品结存数量,就不应有结存金额。结存金额不红字,说明企业是多转产品销售成本。
4、有金额无数量。
在正常的情况下,没有产品结存数量,就不应有结存金额、结存金额为蓝字,说明企业是少转产品销售成本。
5、数量金额均为红字。
在正常情况下,数量只能存在两种情况,即有结存数量或结存数量为零,而不应出现红字结存数量。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比较复杂,可能是多转成本,也可能是少转成本,应首先查明原因,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上述五种异常情况的检查方法和前述期末库存材料的检查大体相同。
(二)产成品结存栏结存单价的检查调账
审查分析“产成品”明细账结存栏单价,看各月结存单价是否正确。纳税人采用的计价方法不同,其各月结存单介不能相比。检查时,应逐月计算每月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单价和结存成本单位价,最后计算出多转或少转成本金额。
(三)产成品盘盈盘亏的检查调账
产成品的盘盈盘亏,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检查时,首先应根据“产成品盘点表”和“产成品”明细账中的结存数量进行核对,看有无因错计、漏汇等情况,出现少报或多报盘盈、盘亏的情况;其次应审查盘盈盘亏的核算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有无将盘盈的产品,转入“应付福利费”等账户;有无盘亏产品虚抬产品单价,多计盘亏数额,并未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擅自处理盘亏的情况。 转载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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