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会计政策变更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企业应按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事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包括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简要阐述、变更的日期,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例如,依据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所依据的文件,如对于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发生的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追溯调整法时,计算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2、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以及比较会计报表所列其他各期净损益的影响金额;
3、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期初留存收益的调整金额。
(三)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包括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以及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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