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一、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的检查调账
检查时,可将纳税人的“营业收入”账户结合有关会计凭证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中的申报数进行核对,看其应税收入额是否全额进账,有无分解收入或收入额冲减成本费用的情况。
对从事文化体育业的纳税人,除检查以上项目外,对兼营有营业税其他税目或增值税的应税税目的业务,还应检查其他税目的业务(如文化体育业的纳税人兼营有娱乐业的等)和应征增值税的项目是否分别核算,如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错按文化体育业务本业税率计税的,应从高适用税率追补少缴的营业税或按增值税征收率追缴增值税。
对有免税项目的纳税人,除检查以上项目外,也还应检查其免税项目的营业收入是否分别核算,有无将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串记为免税项目营业额,造成少缴营业税的情况。
二、娱乐业营业税的检查调账
检查时,可将纳税人的“营业收入”账户结合有关会计凭证和《纳税申报表》中的申报数进行核对,看纳税人已实现的营业收入是否全额申报纳税,有无分解收入或将营业收入直接冲减成本费用的情况。
对从事娱乐业的纳税人,还应注意检查对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的烟酒、饮料、饮食服务及为顾客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歌舞活动提供的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是否按规定的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申报缴纳了营业税。
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5%~20%的幅度内确定。检查时,应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进行审定,看有无错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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