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的、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成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①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②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③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④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当存货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①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②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③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④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⑤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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