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专区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区 中财税网校 中财税活动
网站首页 在线提问 用户中心 高级用户 财税网校 财税活动
用户登陆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点击排行
财政部关于航空营业税收入有关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
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对全国水土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公安
财政部、审计署、国家发展计划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199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货
教育部关于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地
百度竟价
 
票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查看正文

  问:票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出票制度。

  出票是指汇票、本票、支票的出票人按照票据法规定的记载事项和方式作成票据 并交付的一种票据行为。

  汇票、本票、支票出票的记载事项可以分为必须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不产 生票据法效力的记载事项和不得记载事项四类。必须记载事项有:票据文字、无条件 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以及 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任意记载事项主要有:禁止背书、委托收款背书等,这 些事项一旦在票据上记载,就产生票据上的效力。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 主要指票据法以外的事项,如违约金、银行账号等,这些事项既使记载,也不产生票 据上的效力。不得记载事项,如附条件的支付委托、不确定的金额等。票据上记载这 些事项的,票据无效。

  (二)背书制度。

  背书主要有三种,即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票据法规定转让背书 必须记载的事项有: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背书日期、背书必须是单纯背书, 禁止附条件背书和部分背书,背书附加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背书仍然有效;背书仅 转让部分金额或转让两人的,背书无效。

  (三)承兑制度。

  承兑是汇票特有的行为,本票和支票都不存在承兑问题。承兑制度适用于汇票, 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入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在汇票上记载一定的事项,以表示愿意支 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承兑的程序包括两个基本方面,持票人的提示承兑和付款人的承兑或拒绝承兑。 票据法规定承兑必须记载的事项有“承兑”字样,承兑人签章,承兑日期。欠缺记载的, 承兑无效。

  (四)保证制度。

  保证是汇票、本票上的行为,支票没有保证,保征制度适用于汇票、本票,票据 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以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在票据 上的所为的-种票据行为。

  保证行为生效后,保证人即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必须向被保证人的一切后果承 担保证责任。

  (五)付款制度。

  付款是付款人依据票据名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付款有广义 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付款就是指付款人的付款。广义的付款除包括狭义的付款外,还 包括偿还义务人的付款。

  持票人在法定提示付款期限内提前付款的,具有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持票人可 以保全对其前手的迫索权,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示付款,汇票的持票人即丧失对 其一切前手的追索权,本票和支票的持票人即丧失除出票人以外的其他前手的追索权; 二是承兑人或付款人一经持票人提示就应给持票人付款。

  (六)追索权制度。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可以向其前手,包括出票人, 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有关费用的一种票据权利。追索 权实际上是对付款请求权的一种补充,设立追索权制度,对切实保障持票人取得票据 金额是十分必要的。

转载此文件

审计实务
中航油事件的再思考..
内部审计不可忽视监督职能..
原内贸部一官员被捕 13亿破产指标..
写好审计日记 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管理及运用问..
从"黎明股份事件"看CPA审计..
审计显威力 局长落法网..
从“艾迪、安达”案说起..
揭开挪用上千万国债资金的真相..
计算机审计的风险与防范..
行政民事刑事处罚一个都不能少..
ST幸福审计:购买会计原则还是考虑..
谈内部审计风险及其控制..
关于企业内部审计模式创新的思考..
对后安然时代国际内部审计发展趋势的..
论政府审计中审计文化的差异性..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风险分析..
ABC作业成本法及实际应用..
从地方追债到国家审计..
武汉特派办审计查处大要案经验揭秘(..
审查偷逃增值税方法浅探..
略论民企内审生存发展的基础..
百万元资金哪里去了洪湖市审计局查处..
会计电算化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利用工程贪污21万元..
关于内部审计职能的几点思考..
浅谈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审计..
货币资金审计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假转让技术 真转让国有资产——厦门..
广东省关于阳江、佛山两地级市市长..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黑ICP备06008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