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同计算机一起购入应用软件与单独购入财务软件的费用如何摊入成本?
根椐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工业企业购入的计算机应用软件,是属企业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财务软件,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故企业购买的财务软件应作无形资产管理且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分期摊入产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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