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仍承担高额赔偿
(一)涉案方
按双方达成的协议,金氏资源有限公司将以成本价(通常包含7%-8%的利润率响共同基金管理公司出售自然资源产业。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金氏资源有限公司处购买的石油和天然气产业价值,1969年底已达1亿多美元,为此还专门设立了自然资源资本账户来加以管理。安达信是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金氏资源有限公司双方的审计师,安达信丹佛办事处既对总部设在丹佛的金氏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审计,也负责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然资源资本账户的审计。
(二)事实真相
金氏资源有限公司经常买进一些廉价的石油和天然气产业,然后立即以甚至高于原始成本30倍的高昂价格出售给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还精心安排霍克斯-拉芙交易、麦坎交易、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等欺诈性的价值重估交易(第三方以远高于公允市价的价格购买某处石油和天然气产业10%左右的一小部分产权,但按照与金氏资源有限公司秘密签订的“附属协议”,第三方不会遭受实际损失),使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确信自然资源资本账户在增值。
(三)审计师的失算
为了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安达信对没有把握的资产升值,对1969年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以保留意见的方式予以回避:“类似以前年度,有些投资,在缺乏明确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已由董事会按照注释9的方法估价。我们复核了这些评估,确认他们是按照既定方法进行的。但是由于我们不具备评估这些投资价值的专业能力,我们不准备对估价表示审计意见。”但是,美国法院仍然认为注册会计师没有使报告使用者避免实质上的损失,以报告使用者的实际损失而非审计收费的多少倍为标准,1981年判决注册会计师赔偿8 079万美元,1982年改判减少损失赔偿金约 1000万美元。
(四)意义和影响
(1)保密性原则的贯彻,使得注册会计师有了与被审计单位自由交流信息的特权,然而,审计的最根本目的,就是要充分揭露他对财务报表的判断,不能过于强调保密性原则而忽视了审计的根本目的;(2)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不能减轻法律责任,它与知情不报,或想通过不表态来逃避责任,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3)管理当局声明书并不能减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在所有的证据中最没有证据力,它充其量不过提醒管理部门负有会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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