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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浙江省松阳县审计局会同县监察局、交通局组成检查组,对“乡村康庄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规范和加强了这项资金的管理。
松阳县“乡村康庄工程”公路建设项目开始于2003年下半年,项目涉及全县20个乡镇,至2004年7月底,已开工路基项目39个、16295公里、路面项目28个、106.7公里。县级以上已到位的项目资金1378.52万元,已拨付乡镇工程款590.98万元。
由于资金投入大,该县一直非常重视该工程的管理,县、乡镇都建立了工程组织管理机构,制定了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工程监理等有关制度,对项目资金单独建账,按国债、省补和配套资金分别设立银行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但由于点多面广以及管理中对法规制度理解和执行中的偏差,检查中也发现了少数乡镇未按项目工程进行明细核算,乡政府临时性调用工程款、预付工程款以白条领取,有的乡镇自筹资金不足,应在自筹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工程待摊费用列入省补资金专户支付等。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列入重点检查乡镇的工程管理和核算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发出整改通知,提出限期改正要求。同时,以点带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次举办培训班,对全县各乡镇财会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切实规范和促进“乡村康庄工程”的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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