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一规定对注册会计师实施会计报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与此相关的独立审计准则尚未具体制定,注册会计师如何实施资产减值业务审计成为业内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就注册会计师审计资产减值的特殊审计程序进行讨论。
一、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审计的程序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对“短期投资”项目审计程序时,应获取短期投资项目的明细资料及相关具体数量和期末账面余额,在此基础上应对“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项目,实施以下特殊的审计程序:
(一)检查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短期投资各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市价资料及其来源,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应向证券交易所进行函证。
(二)“检查”和“查询”被审计单位对“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所使用的计算方法及计算资料和会计处理记录,并复核确认其合法性和正确性。
(三)如被审计单位所计提跌价准备的来源和计算结果存在差错,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
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审计的程序
委托贷款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将暂时富余的资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贷放于某一指定单位,按期收取利息。对于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一)获取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委托贷款”项目的明细资料和相应的借款合同;检查其本金数额是否相互一致。
(二)获取被审计单位对“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的明细资料和对计算减值准备账户“可收回金额”分析确认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应对其进行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的理由是否充分。
(三)如果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所依据的条件和理由不充分,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
(四)检查委托贷款是否按规定期限被分别纳入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项目予以正确反映。
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审计的程序
对“坏账准备”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结合应收款项审计程序的实施,特殊考虑以下审计程序:
(一)获取被审计单位相关权力机构如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决议记录或文件,查询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批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和估计的程序,以及管理当局是否按有关部门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
(二)检查验证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期相比是否有所变更。如有变更应获取相关权力机构的变更理由、变更内容的决议记录和文件,并应关注是否按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
(三)获取被审计单位根据所选择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本期坏账准备计算和进行会计处理的资料;并对计提范围、账龄划分、数额计算进行复核,测试其正确性。
(四)对全额计提的应收款项的内容进行逐项核对检验,并取得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应证据资料。
(五)根据被审计单位所选择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审验坏账准备期末余额的正确性。
(六)如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划分或运用会计估计以及数额计算有误,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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