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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湖南省资兴市煤炭税费征收办完成煤炭税费2028万元,为全年任务1500万元的135%,比2002年增收719万元,增幅54.93%,取得了自该办成立以来最为辉煌的业绩。
2003年以前,该市各煤炭税费征收站点工作纪律松弛,放票、私吞票款的现象时有发生。2003年8月,市审计局以审计要情《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促进我市煤炭税费征管工作健康发展》将该市煤炭税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审计意见上报给市委、市政府。报告指出,该市煤炭税费尽管随着煤炭销售量的增长而持续增长,但入库税费增长的真实原因是税费征收标准的提高。而税费征管仍然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税费流失严重;税费征收成本成倍增长;职权部门单位和个人到煤炭税费征收办报销费用现象较为严重以及对违章处罚幅度过低,聘用人员风险抵押金太少等问题。
市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对煤炭税费征管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将征管办正式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清退不合格人员;组建专门的稽查队,明查与暗访并行,抽查与大规模突查相结合,同时制定了严厉的偷逃税费的处罚办法和稽查人员薪酬与工作业绩直接挂钩的激励考核办法,确立了敢抓敢管的工作机制;重新规划站点,使站点遍布资兴各主要出入道口,堵塞了税费流失的巨大漏洞;同时,改造了地磅,从根本上杜绝了以往超大型煤车因地磅过小无法过磅而采用估算造成税费流失的现象,实现了据实征收。
市财政也调整了以往征收经费预决算方法,使煤炭税费征收成本逐年下降。2001年,征收成本为157.66万元,占入库税费的14.41%;2002年下降到12.29%;而2003年又下降到11.4%。
(唐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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