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2003年3月,浏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对浏阳市医药总公司所属某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审计中,有几笔奇怪的账务处理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药品的购进时间与人账时间相差一年多;平时的入库验收都有保管员的验收凭单,这里却没有,仅仅由会计袁某做账;同时两次购进均冲减了该公司车站门市部实物负责人邓某的往来款26.09万元;2002年12月付账1.35万元,经查证,系单位1992年所欠的一笔阿胶款。公司11年的老账一直没有人来催收,却在公司改制时突然付出,而付款依据仅为一张白条,无对方厂家的有效证明;另外,公司的财务凭证中,还发现有收取厂家的宣传费、回扣费的收据,但到底收了多少,开出了多少收款凭证却无从查起。 经审计发现,2002年9月发票8.79万元已在2001年2月8日验收入库,86种药品,品名、数量、金额全部一致,只是电脑发票清单的药品排列顺序有所变动。2002年12月发票115万元药品,已在2001年3月入库。 7张发票清单连药品的排列顺序、品名、数量、金额完全一致,购进中间的具体细则都是一模一样。同时,检察机关也秘密发函外调,证实2002年12月付河南商丘的135万元货款为虚假付款,领款单上的名字对方单位根本无此人,且对方单位也没这笔业务的记载。至此,该公司有关人员利用购进虚假药品贪污公款的问题浮出水面。2003年7月15日,审计部门将此案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一举查获了浏阳市医药总公司下属药材公司经理、会计等7人贪污、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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