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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常 琪 本刊通讯员 许光辉 郭 杰
如果没有滨州市审计局对劳保处原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王传修将职工的“保命钱”变成劳保处自身牟利的“小金库”的状况会依然如故,养老保险资金被挪用的问题也可能随着他的离任而被掩盖。
根据滨州市审计局的审计结果,在王传修任期内的滨州市劳保处内部管理极为混乱,8年间仅制定了一份说明财务职责及分工的《劳保处财务管理办法》;在他的主持下,劳保处采取虚假拨付的方式,先后挪用了1440万元资金用于本单位自身利益的支出,被挪用的养老金足以发放滨州市全部退休人员三个月的工资;更令人心痛的是劳保处挪用300万元养老保险金所购买的住宅楼,在付清购楼款后仅一年的时间就被拆除。
2004年4月29日,滨州市人民政府作出了对王传修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在此之前,经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王传修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此,这起由离任审计挖出的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75万元,挪用养老基金、女职工生育基金和工伤基金1440万元的大案,历时两年的风雨,终于尘埃落定。
然而,这起案例暴露出社保基金管理在拨付环节上的漏洞,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健全,各类责任追究制度尚未建立等制度性缺陷,为社保基金的管理带来了不少的思考。
300万元的新住宅楼仅用一年
1994年,山东省滨州市劳保处花费300万元从劳动局购买了一栋住宅楼。这事情本不足为奇,但令人不解的是,就在劳保处付清购楼款不到一年,这栋住宅楼就被拆除重建,一时间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应。
随后的几年,劳保处的日子也算风平浪静。直到2002年3月,随着滨州市审计局对离任的劳保处主任王传修的离任审计,劳保处种种违规之举才被揭露出来。也正是这栋楼的资金来源成了审计人员查清劳保处挪用1440万元“保命钱”的突破口。
在滨州市,王传修也算是个颇有含金量的人物。从1995年4月开始到2002年1月期间,王传修一直负责着市劳保处的工作,时间长达8年之久。职位虽不算高,但他却行使着普通老百姓“保命钱”的拨付大权。
审计人员在审前调查中了解到,该单位曾有挪用养老基金、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问题的前科。刚上任两个月的领导,也对审计人员坦陈:单位管理不正规,资金管理混乱。而近几年劳保处几乎年年都接受各种形式的检查,不少职工认为这次也不过是例行检查。
而在此之前,审计局在对市劳动局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劳动局在1996年建宿舍楼期间,劳保处曾转入劳动局基建账90多万元。但在审计劳保处有关账目时却未发现该笔支出的相关记录。
就在审计组正式进点的第二天,审计人员收到一封反映劳保处有关人员利用职权虚假拨付养老金等问题的举报信。举报信的内容虽不够翔实,但也引起了审计人员的高度警觉。审计组经过分析判断,认为这封内容模糊的举报信可能是对审计人员的一种试探,举报信内容的背后或许还有更大的黑幕。
为了尽快摸清情况,审计组兵分两路:一路负责座谈了解线索,另一路负责对其内控制度和收费台账进行检查。
随后,审计组利用3天的时间分别耐心地与市劳保处的新老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退休职工以及比较熟悉单位情况的业务骨干近30人逐个座谈了解情况。
经过分析梳理谈话资料,发现了10多条有价值的线索:向个别不参加基金统筹的单位拨付资金;多数科室设有“小金库”;单位取暖用煤远远大于实际数量……经过加班加点搜集信息了解到:该单位只在1995年制定过一份《劳保处财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制度严重缺失,单位整体管理混乱,所建职工住宅楼多笔资金来源不明;有的养老金申报表公章不清楚,经分析是假章;同一单位养老金申报表同一经办人的签字笔迹不一样……
凭着职业的敏感,审计人员断定这样的单位不但存在着问题,而且问题还不会少。
整理一周了解的资料后,审计组向局主要领导做了第一次汇报。张子禹局长听取汇报后立即作出部署:养老金问题事关稳定大局,审计人员要严守审计纪律,问题线索绝对保密,与此同时又从局内抽调3名业务骨干增援审计组,力争尽快获得实质性突破。
充实人员后的审计组,研究调整了审计方案,决定以延伸审计为主攻方向、以查处挪用基金和“小金库”为重点展开审计。
审计人员决定从市劳动局基建账上由市劳保处转入的90多万元产生过怀疑的这笔资金查起,打开挪用基金的缺口。
查遍劳保处的所有账簿,都没有发现该笔资金的支出。难道这笔资金是从“小金库”内支出的?审计人员找出审计市劳动局时提取的该笔资金收入存根复印件,要求财务人员和王传修说明这笔资金的来龙去脉。在事实面前,他们不得不道出实情:这笔资金的支出采取了做假账的方式,以“补助下级支出”的名义转到县劳保处,后由县劳保处转回市劳保处,市劳保处将此款存入银行,后分两次转入市劳动局基建账,部分利息放在账外用于经费开支。
审计查明:1996年1月,市劳保处从“补助下级支出”中分别拨付两个县劳保处养老金48.76万元和45.84万元,由两个县的劳保部门又将这两笔资金共计94.6万余元原封不动的转回市劳保处,市劳保处将此款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入银行,并将取得的1.4万元利息单独存放形成“小金库”。随后,又分别于1996年8月12日和11月5日分两次将该笔资金拨给市劳动局用于宿舍楼建设。
初战告捷,审计人员决定乘胜追击。根据座谈时的了解,1994年前后市劳保处曾花300万元购买市劳动局宿舍楼一幢,审计人员怀疑此笔开支为挪用基金款。经查看购房合同和询问经办人后,查实1994年2月在王传修主持工作期间,以300万元购得市劳动局一栋1973平方米的宿舍楼。
通过审计账簿资料发现,1994年6月30日,劳保处从养老金中列支了300万元的购房款转存银行,至1995年6月26日才将100万拨给市劳动局,其后又在同年8月14日和1996年4月8日分两次将200万元付完。期间,市劳保处将所获利息16.5万元单独存放形成“小金库”,全部用于吃喝招待、发放奖金等自身的支出上。
更令人心痛的是,1997年市劳保处就将此住宅楼拆除重建,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虽引起强烈反响,但最终不了了之。
任期八年仅有一份管理办法
审计进点之后,审计人员要求财务人员提供王传修任职期间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单位其他管理制度。但是财务人员仅提供了一份1995年制定的《劳保处财务管理办法》,说明财务职责及分工,对费用报销,该办法只说必须经主任签字才能报销,未提及其他事项。通过审查其他管理制度发现,制度都非常简单,在关键点上未制定管理办法和制度。
与此同时,审计人员在与劳保处相关人员座谈中也了解到,该单位不但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且该单位的管理也比较混乱。按照王传修的说法,单位的经费紧张,只要能弄到钱和不占用单位的经费,科里怎么开支都可以。
在与刚上任2个月的现任领导座谈时,该领导向审计人员坦陈:一方面劳保处单位经费紧张,一方面管理不正规,资金管理混乱,人员集体观念差,纪律比较散漫。对单位“小金库”资金的数量,这位负责人表示也不清楚。
如此混乱的管理情况,为“小金库”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膨胀的机制。基金审核不严格,单位开支大手大脚可谓司空见惯。审计人员在对养老金、生育金、工伤金拨付手续进行审查时发现,有些基金拨付手续有审核人签章,有些没有审核人,而且有的审核人签章处签字不是审核人。审计人员以此为突破口,结合养老金和生育金收缴情况进行延伸审计时,查出了劳保处通过填报虚假申报表多拨基金,从而达到挪用基金的违纪事实。
审计组把审计的重点放在对基金、“小金库”及基建等方面的审查上,同时结合对该单位内控系统的评价,审计人员认定该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不能信赖,审计直接进入了实质性测试,重点仍为基金账、账外资金和基建账。
随着审计的进行和延伸调查,劳保处许多账外资金的线索被揭示出来,通过做工作和施加一定的压力,曾声称账本丢失的服务公司交出了部分资料,财务科本身的5个“小金库”也浮出水面。
在对挪用基金的审查中,又查出劳保处挪用基金及利息存放账外,形成3个小金库的事实。通过审计,依次查出了17个“小金库”。 其中王传修任期内“小金库”收入255.78万元,任期内“小金库”结余1.04万元。
社保资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而社保资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的混乱势必带来资金安全的隐患,加上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各种责任追究制度尚未建立,这种情况势必造成大量国有资金流失,老百姓的“保命钱”被挤占挪用也就成为了必然。
“保命钱”被挪用1440万元
在此后的审计中,劳保处挪用职工保命钱的违规行为更为清晰地浮现出来。
审计结果表明,在王传修任职期间,滨州市养老金、生育金和工伤金三项基金的挪用情况非常严重,在近八年的时间里共被挪用了1440万元,其中养老金1353万元,生育金49万元,工伤金38万元。据初步估计,所挪用的养老金足以发放全市离退休人员三个月的工资。
而挪用基金方式的手法则主要是通过基金“支出户”直接挪用、与各县区基金往来挪用、基金统筹单位用假拨款手续挪用。就这样,老百姓的“保命钱”变成为劳保处自身谋取利益的“小金库”。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基金“支出户”拨出的资金应全部用于发放基金,特别是养老金,如果用于其他用途,应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而在实际中,市劳保处在未报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直接挪用基金338万元,其中95万元是用假发票将基金直接转出而存放账外。
同时,通过与各县(区)基金业务的往来采取虚假拨付的手段大肆挪用基金。在养老金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前,滨州市与各县(区)的基金拨付需通过劳保处办理,而市劳保处正是利用这种职责将基金拨付到各县(区)劳保处,再由各县(区)转回劳保处,转回的基金存放账外挪作他用。
此外,还通过基金统筹单位用假拨款手续挪用基金。经审计,自1998年不能再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以来,劳保处在财政拨入经费较少的情况下,经常通过基金统筹单位办理假基金拨款手续,将基金转出用来报销单位费用,甚至报销个人费用。在延伸审计中发现,劳保处近五年来先后通过6个基金统筹单位挪用基金30余次,报销费用83万元。
通过向基金统筹单位多拨款挪用基金也是他们的惯用手法。养老金拨付应先由基金统筹单位填报申报表,再由劳保处审核后拨付,而劳保处利用让基金统筹单位多申报的方式将养老金转出挪作他用。经审计,劳保处通过此方式挪用养老金289万元,其中分25次向某一施工企业多拨养老金共计162.8万元,用来偿还劳保处住宅楼工程款。
根据审计的结果,这些被挪用的基金大多用于劳保处自身利益的支出,1440万元中有478万元用于劳保处经费开支,300万元购住宅楼,309万元用于劳保处住宅楼建设,125万元付主管单位用于基建等开支,32万元购轿车一辆,30万元偿还某企业担保贷款。
至此,滨州市养老金、生育金和工伤金三项基金管理的乱象被揭露出来,1440万元基金被挪用的脉络也基本清晰。
合力围剿擒贪官
记者在滨州采访时了解到,在审计人员审计期间,随着审计的深入,劳保处的违纪问题像葡萄串一样一个连一个地被提起来。市劳保处的某些有关人员隐隐感到不安,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接近审计人员,打听审计的动向。审计人员还发现自己查过的账簿多次被人翻动。为了保全审计资料,排除干扰,审计组报经市审计局领导同意,即决定将就地审计变为调账审计。
随后,审计组召集市劳保处有关人员到审计现场,宣布将会计资料调往市审计局的决定,并郑重告诫:下午下班前,将所有设在科室的“小金库”账簿交给审计组。否则,一经查出,后果自负。或许是有人担心审计人员已掌握了大量线索,或许有人已看出审计组查不清问题决不罢休的决心,或许有人不愿自己担当太大的责任,就在审计组告诫的当天下午,一些科室负责人拿着用大信封或塑料袋装着的“小金库”账簿,陆陆续续来到审计组所在的办公室。
审计人员在分析小金库账本和劳保处基建账时发现,劳保处付给其宿舍楼承建单位某城建集团的工程款明显低于工程造价,该城建集团下属的一建筑公司还为市劳保处支付了一笔建筑材料款,这一违背常理的账目说明二者背后有不正常的交易。
于是,审计组决定对该城建集团进行延伸审计。随后,审计人员几次登门,该单位都以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已经更换为由,拒绝提供以前年度的会计凭证。审计人员耐心地讲解政策,严肃地陈述利害,最终说服他们搬出了账簿。审计人员利用一周多的时间加班加点,终于查出劳保处通过该企业集团挪用各种基金280.32万元的事实。其中1997年7月至1999年8月市劳保处分26次向该城建集团多拨养老金164.73万元用于支付住宅楼工程建设费用;1997年至1999年向城建集团多拨基金97.5万元,用于报销该市劳保处煤款等费用49.8万元,转付劳保处“小金库”41.7万元。同时还发现劳保处向该城建集团拨付养老金和工伤金13.99万元而城建集团账面上未反映收到此款的线索。
另一个审计小组在由“小金库”账牵出的某棉纺企业延伸审计中,虽历尽曲折,但终于查实市劳保处通过虚假拨付挪用养老金、生育金和工伤金23.72万元的事实。其中11.86万元用于报销劳保处的费用,11.90万元养老金未在该企业账面上体现。
审计组已感到问题的严重性。此时,原主任王传修等人一边千方百计托人说情,一边召集个别科长、工程承包人等暗地里接头,统一口径,涂改资料,给审计人员施加压力。审计组感到遇到的阻力越来越大,一些问题仅靠审计手段已无法继续排查下去。
经市审计局党组研究决定,审计组抓紧整理材料,对外虚称劳保处的审计即将结束,稳住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五·一”过后迅速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案情,寻求领导的支持。
随后,审计人员牺牲“五·一”假期的休息时间,昼夜加班梳理案情资料:该市劳保处通过基金“支出户”直接挪用、与各县区基金往来挪用、基金统筹单位用假拨款手续挪用、向基金统筹单位多拨款挪用等主要手法,共挪用各项基金870.94万元,用于本单位自身支出;在基金统筹单位列报费用119.88万元;16个“小金库”涉及金额近300万元;制造虚假手续骗取各项基金18.57万元以及私分国有资产等八大类40个问题,同时还有10个问题需要继续落实。同时,还查处了劳保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为单位职工发放“房屋修缮费”的名义,涉嫌集体私分国有资产25.22万元等涉及个人违法问题。
滨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李成明听取汇报后当即表态:养老金是职工的“保命钱”,保证其安全完整是关系稳定的政治问题。同时决定立即成立市委联合调查组,从次日开始纪委正式介入,开始了针对个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
经过分析,联合调查组选定了劳保处挪用养老金30万元为某局一实体归还担保贷款的问题作为突破口。经过几天的紧张外调,终于查清了用养老金归还的此笔贷款实际是为与劳保处副主任赵某有私人关系的某个体经营者的担保。5月12日,市纪委按照法定程序将赵某“双规”。随后,市纪委又将王传修“双规”。
为继续查清有待落实的问题,在市纪委的支持下,审计组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冒着炎热,顶着压力,担着风险,又连续奋战30多个日夜,对六个基金统筹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又查出劳保处通过向基金统筹单位多拨基金的方式挪用养老金415.27万元、生育基金12.2万元、工伤金26.27万元,共计453.74万元。同时又查出了一个“小金库”,王传修涉嫌从中贪污公款36190元等个人违法问题。
至此,市劳保处挪用三项基金1440万元,私设17个“小金库”以及私分国有资产、个人贪污等违法问题被查实。不久,王传修等3名涉嫌犯罪人员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另有3人被市纪委立案审查。2003年4月21日,滨州市检察院以王传修涉嫌与其内弟于某共同贪污289942元,个人单独贪污253752元,受贿36190元,集体私分国有资产46万元等违法问题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王传修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案犯于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其赃款289942元。通过此案还牵出了滨州市劳动局原局长单某贪污案,已作另案处理。
2003年7月28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维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2003年10月21日,滨州市纪委向全市党员干部通报了王传修等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对滨州市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今年该市通过建立企业养老保险金基金征缴激励约束机制,对养老金扩面征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完善统筹工作评价考核办法等措施,推动了该市的三项基金收缴管理工作。截至9月底,该市企业养老金参保职工183014人,比2003年底净增15642人,完成山东省下达全年扩面计划的112%;当期征缴养老费17979万元,征缴率为98%,同比增长22.3%;全市共清理历年欠缴2455万元,完成省下达清欠任务的495%。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280022人,发放养老金16100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发放率达到100%。
通过这次审计,滨州市养老基金的管理存在的漏洞也逐步被堵塞,一种监督监察的长效机制也正在逐步的形成。
(来源:《中国审计》2004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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