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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甘肃省天水市审计局最近的一项审计调查表明,该市认真执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较好地落实了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违纪违规问题。
审计表明,天水市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减轻农民负担当作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头等大事来抓,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基本达到了“村村减负,户户减负,人人受益”的目的,全市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据调查统计,税费改革后,农民合理负担稳定在人均2743元、亩均1438元,与税费改革前的2001年底相比,农民人均减负2256元、亩均减负124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50元,增加了100元。
审计调查显示,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天水市各县区、乡镇都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实行“定亩、定产、定税”的三定方案,在征收农业税及附加的过程中基本做到同步分解,未发现有搭车突击清收农业税尾欠的问题;转移支付资金基本能够按财政预算拨付到位,到位率为9998%,乡村两级“一事一议”基本落实;农村中小学收费能按规定执行,从被调查的农村中小学情况看,绝大多数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收费落实了“一费制”;计划生育收费和罚款基本能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农机收费、农民建房、农民用水、用电等涉农收费项目标准趋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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