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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审计局查出某农村信用合作社虚列利息支出套取现金20万元纪实
2005年6月,南漳县审计局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在某市开展农村信用联社2002年底和2004年底的财务真实性和经营合规性审计调查过程中,抓住5211“利息支出”科目中的疑点一路追踪到底,拨开账内账外的重云迷雾,从中查出了该市农村信用联社某合作社2004年底虚列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套取现金20万元的问题。
账内——障眼之法:虚列支出与减少利润
某市农村信用联社2002年下属28个法人社,2004年合并为21个法人社,加上联社机关和联社基建专账,南漳县审计局派出的审计专班需要审计的独立核算单位多达53个。同时信用社与其它行业和单位相比,业务量要大得多,会计凭证也较多,会计凭证和账簿又全部使用科目代码编号,要按规定在两个月内摸清2002年和2004年两个年度的家底,如果对其中的每一个法人社都进行现场审计,时间上根本就不允许。因此审计专班认真分析,巧定实施方案,要求每个审计人员人手一张科目代码与科目名称对照表,有针对性的将5211“利息支出”科目作为审计侧重点。在人员安排上既分工又协作;在审计方法上采取逆查法和抽查法,即要求被审计单位只报送2002年和2004年两个年度的会计账本和会计报表,审计人员先对账表进行审计,如果发现疑问先做好记录,然后在审计专班内部相互通气、汇总或研究审计对策以后,认为确实需要查看会计凭证或了解其他情况时,再到被审计单位现场或通知相关人员。
好的开端等于成功的一半。有了详细的审计步骤、具体的审计方法和确切的审计目标,审计人员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其中一个审计小组从2005年6月20日开始,对该市某农村信用合作社2002年底和2004年底的财务真实性和经营合规性情况实施审计调查。他们重点审计该社5211“利息支出”科目时,发现该科目下的明细科目“定期存款利息支出”中在2004年12月27日、12月30日分别增加了20万元。他们知道,金融部门是按不同的资金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核算利息支出的,对于活期存款的利息支出采取按日结息直接核算,对于定期存款和股本金的利息支出采取先预提后核算,即通过2611“应付利息”科目预提后再进行核算。根据这一会计记账原则,审计人员就在2611“应付利息”科目中直接查找有无与上述两笔20万元相互对应的会计记录。结果在该科目中只发现了2004年12月30日增加20万元的预提记录,没有2004年12月27日对应的那一笔20万元。
发现了疑点,审计小组立即会同专班人员分析了这一笔20万元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况:是否在“应付利息”同一科目中人为漏掉或电脑漏记?不可能,因为这两个年度的账账之间、账表之间一直平衡。是否活期存款的利息支出串户?根本就没有这个可能性,因为该社没有这么大的活期存款规模,既使有这样大的规模,利息支出也不可能是整数。是否股本金利息支出呢?也不可能,因为股本金利息支出的核算,也是通过2611“应付利息”预提后进行核算。换言之,如果是股本金利息支出,那么“应付利息” 科目也应该有相应记录。排除了这几种可能性,就可以认为该社将这一笔20万元记录在5211“利息支出” ——“定期存款利息支出”科目中是准确无误的,问题的关键是“应付利息”科目中应该有、事实上却没有相应的预提记录。难道是虚列的利息支出?那目的又是什么?是单位效益太好,想减少、隐瞒当年利润?如果仅仅是这个“单纯”的目的,为何“应付利息”科目中找不出相应记录?!那另外的目的又是什么?是欲盖弥彰、另有所图?那就必然还要通过其他科目,是应付款?其他应付款?现金科目?银行存款?还是……
账外——诡辩之语:库存现金与垫付费用
顺着审计思路,审计人员一边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类科目的贷方即增加方进行逐笔疏理,一边对银行存款、现金等资产类科目的贷方即减少方进行逐笔审查。结果发现,应付款、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等资产负债类科目没有相应线索,发现1011现金科目贷方在2004年12月29日有一笔20万元的记录,如果这一笔20万元是作为支付2004年12月27日那笔利息而减少的,那就意味着,上述虚列的定期存款利息支出20万元被套取为现金!可这笔不算小数目的钱,套取名目真的就是利息支出吗?如果是,那又是谁“当家”透出?由谁“作主”经办?又是谁“掌管”?谁使用呢?……
这一连串的疑问久久盘旋在审计人员的脑海中,促使他们要尽快寻找谜底。于是,他们立即与被审计单位取得联系,通知该社主管会计冯某(副主任兼任)到审计办公现场,让他对账面上的疑问作出解答,当时的审计记录显示时间为2005年6月25日,冯某说时间太长记不清了,需要回去查看记账凭证。2005年6月27日,在审计人员敦促下,冯某拿来一本记账凭证,凭证上记录的相关内容有:5211(利息支出科目代码)借方20万元、1011(现金科目代码)贷方20万元,5211借方发生时间是2004年12月27日,1011贷方发生时间是2004年12月29日,凭证上记录的会计事项与审计发现的账面情况反映一致,证实了虚列的利息支出20万元已被套取成现金。同时,冯某还拿来一张时间为2005年6月27日的整存整取20万元定期储蓄存单和一张盖有该社公章的证明条。证明条内容是:由于该社2004年度效益比较好,各项指标都完成了,担心市联社2005年会对该社加大任务指标, 2004年12月27日,该社领导班子口头商定, 从“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中虚列20万元支出,以达到 “减少当年利润”的目的。乍看起来,冯某凭着一张证明、一张存单似乎已能自圆其说、开脱责任,可在久经战场的审计人员面前,冯某提供的物证依然经不住仔细推敲。审计人员询问冯某,作为一名会计应当知道,要想隐瞒利润只需通过利息支出和应付利息两个科目就可达到目的,为什么要套成现金?当时天气比较热,冯某神色难堪,憋了半天一句话也没答上来,脸色一会儿红一会儿白,后来满头冒汗。审计人员又问他,2004年12月29日套现,2005年6月27日存入,20万元在半年内都用来干什么了?为什么审计查出了才存入?审计人员的再次询问似乎让冯某又想到了什么,他忽然变得镇定自若起来,一口咬定这笔钱取出后一直作为库存现金保管,审计人员又不厌其烦地讲账理、摆事实,可冯某死死咬定钱取出后作了库存现金。为了打破僵局,审计人员让他回家仔细惦量惦量。
冯某走后,审计小组立即调整审计策略直接到市联社要求他们督促该社讲明实情,市联社却称不知此事,要等他们调查清楚后再说。第二天,市联社领导和该社主任主动来到审计办公地点,向审计人员说明:虚列支出、减少利润一事属实,的确经过该社领导班子的口头商定,而且这笔钱是在2004年12月29日取出来了,但不是一直放在那儿,而是有时候打官司等特殊费用垫支了。并说以两级法人代表的名义作担保,上述说明情况绝对属实,无半点虚假,同时还希望审计人员高抬贵手,并还以厚报……
实质——盘算之意:私自周转与非法占有
面对被审计单位的信誓旦旦,审计人员凭着多年的专业判断,认为他们的凿凿言词中仍然透出了几分可疑的东西。他们分析,这个交叉审计项目属审计调查,被审计单位非常清楚,审计调查与指令性审计项目的重要区别就是,对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只反映不处罚,如果套取20万元现金仅仅只是为了垫付费用,为何还要兜这么大个圈子?于是,审计人员当即表明,要立刻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市联社主任才慌忙说“请手下留情,请宽限一日,容我们核实后再如实汇报”。2005年6月29日,市联社领导和该社主任以及副主任兼会计的冯某才将实际情况和盘托出——
2004年12月27日,经该社领导班子口头商定,从“定期存款利息支出”中虚列20万元支出,以达到“减少当年利润”的目的,当天将此款转出开据一张双整六月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存单账号为060318000021510100081334)。2004年12月29日,冯某私自将20万元取出,连同利息9.60元由其本人保管使用。2004年12月30日至2005年6月27日半年期间,此款从该社营业室先后六次被存入和取出。其中8万元用于垫付发放职工奖金,由市联社审计稽查大队人员2005年1月25日在奖金花名册上签字后,从“其他应付款—工资”科目支出。其余12万元由冯某借给本社员工唐某某使用至2005年4月29日收回后,将其中的91000.00元转存开据了一张整存整取的定期储蓄存单(存单账号为060318000021510100059619),另外29000.00元替他人垫付了入股款。上述单、据以及六次存款利息合计108.00元都由冯某持有保管。2005年6月25日,审计人员第一次询问后,心虚的冯某才于2005年6月27日多方筹足20万元存入,开据了一张整存整取的定期储蓄存单,并于当天作为证据想蒙混过关的。冯某说,真没想到审计是“死扣”。
问题揭露后,市联社稽查大队审计科长被调离原工作岗位,该社法人代表被就地撤职,对主要责任人冯某作了开除留用两年的处理,并调离原工作单位,对非法使用公款的唐某某也调离原工作单位。目前,对该市信用联社应负的连带责任,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追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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