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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发现,某中心由于办公用房的性质转变,将部分闲置家具分8批送往一民营企业寄存。中心交纳了两年的保管费4000元,但未签定家具保管协议。据了解,在运送的八批家具中,有七批制作了交接清单,记录共有家具184件,价值115130元。另一批家具无交接清单,寄存数量不详。
经实地盘点,清单列示的家具实存83件,另有清单未予列示的家具16件。据保管企业介绍,他们已将一部分家具运往其下属机构使用。审计人员对实存家具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该企业的办公地点在地下室,并将地下室剩余空间出租给居民作为生活用房。他们将保管的家具一部门用于办公,另外的作为出租房屋的家具,供居民使用。由于地下室阴暗潮湿,部分家具已经发生霉变,居民使用的家具更是毁坏严重,由于没有消防设备,家具也存在安全隐患。
中心应尽快清点寄存家具,尽快收回,妥善处置。今后,在购置资产中,要充分考虑使用效益,避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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