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1999]22号),特制定《关于贯彻〈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财税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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