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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税票据印制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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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直属分局,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浦东新区财税局,市财税票据管理中心: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财税票据印制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上海市财税票据印制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财税票据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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