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亚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55号),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亚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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