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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本市出口退税专用税票8月份交叉稽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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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近期,各分局加强对专用税票开具和审核工作的管理,在市局统一修改开票软件,采用N十1方式开具专用税票的情况下,本市出口退税专用税票交叉稽核通过率有明显提高,8月份本市通过率为97.82%。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通过率位居本市前三名的是六分局、三分局和徐汇区分局;以往此项工作比较落后的分局,本次交叉稽核成绩也有显著提高,对提高全市平均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通过率在95%及95%以下的一些单位应仔细分析未通过的原因,寻找对策,加以整改,提高通过率。
    二、对于未通过的数据,市局已通过网络下发至各分局金税目录下的DOWN目录中,文件名为“分局名。DBF”。请各单位按沪税稽[2001]31号文第十一条的要求进行检查,并上报所属企业申报错误的详细记录。
    三、本次交叉稽核依然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申报错误。外贸企业仍没有按正确的规则输入退税信息。
    2.分局开具专用税票出错。对字轨号的输入,各分局已相当重视,而专用税票的缴款书号码由于计算机无法校验,还存在输入错误。
    3.基础资料问题。专用税票中涉及的户管基础资料比较多,有缴款单位和购货单位的,一旦信息有误,会造成无法配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1.希望各分局继续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管理。领先的单位不要掉以轻心,要继续努力,保持优势;落后的单位要认真总结,仔细分析原因,争取迎头赶上。
    2.进一步做好户管基础资料的清理工作。各单位不仅要对所属缴款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认真复核,同时对购货单位的基本信息也要输入齐全,并保证准确。
    3.加强专用税票及分割单数据的复核和检查工作。由于异地专用税票信息的稽核采用全部数据配对方式,所以必须检查每一输入项的内容,确保专用税票和分割单数据的准确。特别是企业的基本信息、海关代码、货物名称、计量单位等。
    4.目前,无论是征管2.01版软件还是CTAIS软件都采用N十1方式开具专用税票,以减少输入环节的错误,增加数据校验功能。各单位在实际运用中如发现存在问题或有新的思路,可向市局稽管处提出业务需求,以便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
    5.进一步加强对专用税票开具和审核工作的管理,力争本市稽核通过率达到99.5%。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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