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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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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9月10日 冀国税征发[1996]3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

    96]1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

    下:

      一、这次普通发票换版是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提高普通发票防伪性能,堵塞管理

    漏洞的重要措施。对此,总局和省局都非常重视,并下发了一系件文件,对换版工作

    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

    要求,提高我省发票换版的质量,省局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措施。一是今年初对各定点

    印刷厂进行了防伪油墨印制技术的培训,为提高发票印制质量打下了基础;二是今年

    4月份对全省国税系统的普通发票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考核评比,旨在总结经验,

    发现问题以提高全省国税系统发票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因此,各市国税局要认真抓

    好贯彻落实,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1997年1月1日如期更换新版普通

    发票。

      二、各市局要对照今年4月份发票管理工作考核评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不

    达标的定点印刷厂要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帮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发票印

    制质量。对经过清理整顿还达不到省局制定的《发票定点印刷厂管理办法》规定的,

    省局将取消其发票定点印刷厂的资格。

      三、各市国税局要提高对发票换版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充分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广大纳税人和用票户宣传更换新版普通发票的时间、特点及加

    强发票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依法用票的意识。

      四、目前,我省新版普通发票换版大多数市已基本过渡完成,个别市还没有使用

    防伪油墨印制发票的,要及时换墨,以减少损失和浪费。对1996年底未使用完的

    旧版普通发票要彻底集中销毁,省局将于1997年一季度组织普通发票专项检查,

    并对各市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 target="_blank" class="f">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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