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27日 冀地税函[1999]26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7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 函[1999]738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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