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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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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9月17日 冀国税发[1997]第9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财政局、清产核资办公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

    于做好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通知适用于农村、城市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包括正在组建的合作银行)

    和金融服务所(处)。

      二、已开展过清产核资的城乡信用社和组建的使用银行以及正在组建的合作银行,

    都要按照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的规定要求,如实填报《资金核实申报(审批)

    表》和统计报表。

      三、本表企业填报以“元”为金额单位,各市清产办汇总以“千元”为金额单位。

    于10月31日前报省清产核资办公室一式三份。



    附件:1.资金核实申报(审批)表

       2.关于做好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的通知



      资金核实申报(审批)表



    填报单位(章) 199 年 月 日    集金申报03表:金额:  元

                           损失挂账    

         行  资产  重估  界定     处理意见 批复核   资金

    项目    

         次  清查数 增值数 增加数    自行 申报 销意见  核实数

                           处理 处理        

      栏  收   1   2   3       4  5  6    7    

    一、资产总额              1        

      (一)流动资产合计    2        

      其中:现金及银行存款   3        

      存放同业款项        4        

      存放联行款项        5        

      拆出资金              6        

      短期贷款              7        

      应收利息              8        

      减:坏帐准备        9        

      短期投资             10        

      待处理流动资产      11        

      净损失  

      (二)长期资产合计   12        

      其中:中长期贷款    13        

      逾期贷款              14        

      减:贷款呆帐      15        

        准备          

      长期投资              16        

      固定资产原值      17        ×    ×    ×    

      减:累计折旧      18        ×    ×    ×    

      固定资产净值      19        ×    ×    ×    

      固定资产清理      20        ×    ×    ×    

      在建工程              21    ×  ×    ×  ×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    

      损失                22    ×    ×  

    (三)无形、递延及其他资产

               合计               23    ×  ×    ×    

            

      其中:无形资产      24    ×    ×  ×  ×    

      递延资产               25  ×    ×    ×    ×    

      其他资产               26  ×    ×    ×    ×    

    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  27      

      (一)负债合计     28  ×  ×        

      1.流动负责          29  ×  ×    ×    ×  

      其中:短期存款     30  ×  ×    ×    ×    

      短期储蓄存款      31  ×  ×    ×    ×  

      财政性存款          32  ×  ×    ×    ×    

      同业存放款项      33  ×  ×    ×    ×  

      联行存放款项       34  ×  ×    ×    ×  

      拆入资金              35  ×  ×    ×    ×  

      应付利息              36  ×  ×    ×    ×  

      2.长期负债          37  ×  ×    ×    ×  

      其中:长期存款     38  ×  ×    ×    ×  

      长期储蓄存款      39  ×  ×    ×    ×  

      长期借款               40  ×  ×    ×    ×  

      (二)所有者权益合计  41      

      1.实收资本         42      

      其中:集体资本     43      

      国家资本             44  ×  ×    ×    ×  

      法人资本             45

      其中:集体企业

          资本     46    

      外商资本       47      

      个人资本       48      

      其中:职工个  

         人资本     49    

      待界定资产      50    

      2.资本公积     51    

      3.盈余公积     52      

      4.未分配利润    53    

    三、资金挂帐处理情况   54

    1.亏损挂帐        55

    2.潜亏挂帐        56

    3.其他挂帐        57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199 年 月 日  

    注:表内关系 7栏=1栏+2栏+3栏-4栏-6栏;1行=(2+12+23)行;

    2行≥(3十4十5十6十7十8-9十10十11)行

    12行≥(13十14-15十16十17-18十19十20十21十22)行

    23行≥(24十25十26)行

    27行=(28十41)行

    28=(29+37)行

    29行=(30十31十32十33十34十35十36)行

    37行=(38十39十40)行

    41行=(42十51十52十53)行

    42行=(43十44十45十47十40十50)行

    54行=(55+56+57)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的通知" target="_blank" class="f">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

    好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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