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12日 冀国税二发[1998]8号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兴办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7]4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兴办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target="_blank" class="f">财政部关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兴办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 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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