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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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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3月23日  冀财税字[1998]第14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

    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转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7年11月7日  财税字[1997]144号



                (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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