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 查看正文


     

         1999年7月8日 黑国税发[1999]101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办法(试行)〉的

    通知》(国税发[1999]92号)转发给你们。为切实搞好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省局决定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以计财处为主、监察室配合负责管理全省国家税务局系

    统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市(地)县局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也应归口计财部门负责管

    理,监察等部门配合。请一并贯彻实施。                                   (4) 

    转载此文件

  • 在百度搜索 其它相关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的内容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