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局京国税二[1998]445号《关于北京市石油产品销售总公司企业所得税管辖权划转工作的通知》做好对上划石化企业的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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