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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我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的第二个议定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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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2月13日 沈地税外[1998]14号



    各分局(不含市内五区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我国政府和新西兰政

    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的第二个议定书的通知〉》(辽地税

    外[1997]2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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